wenjie 的个人资料迷失在教堂山的人们……照片日志列表 工具 帮助

日志


6月15日

到达曼彻斯特

历经了快两个月的签证之旅,痛苦了将近一天的飞行,我终于踏上了英国的土地。不知为什么,原本以为会有距离感的英音,竟然前所未有的亲切:)
 
不敢回想昨天可怕的行程,且不说每个航班都晚点将近3小时,还遇上了暴风雨。我不得不被困在飞机里三个小时不得动弹。7个小时的飞行还算可以承受,只是最近由于身体不适,这样的旅行也让我倍感疲惫。好容易熬到了曼彻斯特,是当地时间早上十点,天气非常舒爽。有些风,但很友好。在出机场前,一切对我都不是陌生的,就像当年第一次去美国一样。然而出了机场,我就有点儿慌了。
 
首先,所有的车辆行驶都和美国相反。我在路边站了一会儿才从思维的固定模式中转换出来。幸好机场服务人员都很热情,他们操着那让我感觉特殊的英音,细心地帮我叫来了出租车。上了出租车,告诉司机地址,我便以为完事大吉了,就等着出租把我拉到目的地好好睡一觉。谁知道那一个劲儿向上风飚的计价器让我脆弱的心又经历了一次不小的打击。起价费2.5英镑,每十五秒左右长两毛。如果我的钱包里装着足够的英镑,我倒也不担心了,可惜这计价器加速的速度让我觉得兜里那可怜巴巴的二十三英镑也岌岌可危。不由得手心有点儿出汗,我甚至想叫住司机,让他在车子开到20磅的时候停下来。要知道这些钱可是我临出美国前用50美金换得,没想到美金在这里像人民币一样不禁花了。好在有惊无险,最终计价器停在了十六点五磅的位置上。我递上20磅,等他找钱。不过司机好像最开始没有明白我的意图,还以为剩下的是小费,竟然一开始不找钱。看我半天没有下车的意思,才勉强地掏出几个硬币给我。本来本姑娘也是脸皮薄的人,你要是非得要我也就给了,但是今次实在抱歉了,谁让咱没见过大世面呢,呵呵。
 
顺利地check in,一进屋却傻了。房间不大,很精致,这是好的。只是当我准备给上网给老公报平安的时候,问题又出现了。第一,不像在美国的酒店,一旦入住,网络是免费的,而这里又要钱。三十分钟一点五磅,一个小时3磅,24小时5磅。交钱买网不要紧,我可以承受,毕竟是跟家里通话。然而,正当我准备插上电源用电脑时,却发现所有的插座都是三向250伏,而我可怜的美国电器又一次不符合规格。无奈我只好撑着有限的电池资源,登上了我郁闷的上网之旅。
 
本来跟老公说好了,太晚了就不要等我了早点休息。没想到他还在网络的那端等着我,见我上线,马上打出一个“笑脸”,于是一身疲惫瞬间全消。
 
现在的我,用光了自己最后的英镑在学校旁边的小店里买了电源转换器,买了24小时的上网费,冲了个热水澡,沏了杯热巧克力,开始正式享受我在曼彻斯特的生活:)
5月14日

El Paso Travelogue

Kinley's Coffee House
El Paso, TX
11:00 am,May 14, 2008
 
昨天到达El Paso,准备明天去City Juraz 更新我的返签签证。Tom和我一路开车历时9个小时,终于到达了这个对我而言并不那么陌生的城市。第一感觉很糟糕,突然像是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春天的北京——漫天的黄沙,4,5级的大风,还有那让人焦躁的干热。很久没有领略这样不友好天气的我,像是突然被击垮了一样,一头扎进Hotel就不想出来了。
 
一夜无语,除了空调不协调的噪音,就是我那可怜的过敏的鼻子发出的不均匀的喘息,直听得我自己都有些害怕。好在身体太过疲乏,睡下去,也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今天,天气突然出奇的好。仿佛一夜之间有人带走了笼罩整个城市的黄沙罩子,从Hotel的三楼向外眺望,竟可以清晰地看到连绵起伏的群山,蓝天和片片白云。Tom去晨泳了,给我留了条子,说楼下的早餐到9点结束。于是赶紧起身,梳洗停当,下楼,在舒适的Lobby里美美地享受了一顿安逸的早餐。在这里用“安逸”大概并不过分,回想起我这忙碌的一个学期,仿佛只有今天才好像真正地轻松一下。从一月份复习准备Qualify,到二月底参加笔试,三月焦急地等待消息,三月二十八号成功地完成Oral Exam, 四月八号领结婚证,四月十九号举办仪式,四月二十三号Final Presentation,五月八号递交Final Project——我的生活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中间有等待,有彷徨,有兴奋,有失落,有恐慌,更有幸福。
 
下一站,六月十五号,英国曼彻斯特。参加由Joseph Stigliz组织的为期三周的地区不平衡研讨会。心中有个小小的心愿,希望这个暑假仍旧充,健康,快乐。
 
最后,谢谢公公婆婆给我们寄来的十九公斤重的大包裹,里面有我喜欢吃的嘉兴粽子,有婆婆忙碌赶置的漂亮的十字绣,更有他们对我们的关心和怜爱。谢谢我亲爱的爸爸妈妈一路以来给予我的最大的支持和帮助,尽管女儿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孝敬你们,但是请相信我对你们的感恩和爱。
 
还有,还有,我的Josh,有你在我身边一直相伴,让我坚强,让我勇敢,让我时刻感受爱的无私和美丽。
 
5月23日

西“游”记

现在是东部时间晚上8点零五分,我坐在美西北航空公司的飞机上,回家。很累,眼皮沉得像是吊了两个袋子,下垂、想睡。但我的心却似乎依旧停留在万湖州的上空,盘旋着,颤抖着。三天的短暂旅程,两千公里的长途跋涉,从东部到中部,再从一马平川的South Dakota 返回枝繁叶茂的North Carolina,我走着,看着,感受着,思考着。说不上来的一种情绪一直包围着我,像眷恋、像感动、像即将失去的不舍、也像有一丝难言的遗憾深深地埋在心底。而那又是什么呢?

星期五傍晚六点,我和朋友出发前往South Dakota。从Minneapolis到那座著名的总统山,开车大约11个小时左右。由于之前错误的估计了此行的路途,于是我的三天旅程因此而变得十分紧凑。从周五晚上六点启程到周日晚上六点回程,我满打满算有两天属于自己游玩的时间。然而,这里面还有将近一天的工夫是在路上奔驰。好在大家都是年轻人,精神饱满,精力也充沛,于是乎抱着和时间赛跑的心态,我们一路向西,迎着渐落的夕阳,迎着心中的某个梦想,开了下去。

90号公路的风景让我的心变得空前的敞亮。有别于行走在南方茂密树林里的狭促和时断时续的压抑,这里是前所未有的豁然开朗。公路两旁是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草场,星星点点布满了晚归的牛羊。很久没有看到这么开阔的场景,很久没有和大自然这样亲密无间的接触,一种莫名的冲动像一团火在心里越烧越旺。往前看,我们的旅途一直通向太阳起落的红色天涯;向后看,如画的风景在漫天金红色的渲染中渐渐消退、渐渐落幕。朋友喜欢开快车,有的时候飚起来甚至达到了时速120mile。起初我还有点害怕,到后来也由他去了。那种超快感的体验就像一场激烈的竞技,我感觉自己某种狂放,某种不羁开始被一点点刺激出来,慢慢地达到了癫狂的顶点。我们一辆辆赶超着前面的车辆,心想着就这样一直向西,如果能开得更快,也许永远也看不到黑夜。然而夜幕终究是降临了,月亮孤独地照着我们独行的道路。偶有大货柜车辆呼啸而过,风中的世界是如此的宁谧、忧伤。走、停、睡、醒、继续走。其实有时候也不怪我们开得快,实在是这片开阔的土地让人禁不住加速、禁不住冲刺。白天的South Dakota 更像一个童话的世界。棉花糖般的白云一朵朵地扒在天上,一条笔直的公路向上延伸接着浮云,接着天穹,仿佛能一直通向天庭。我总觉得我们走过去就是另一片天地,一个传说里的奇异国,一个只有孩子的眼睛才能看到的地方。风很大,偶尔停车稍作休整时,我觉得自己就像是要被刮倒一样。道路两边的草场犹如茫茫的海洋,有风经过时,掀起的草浪就好像真的海水一样,追风而去,没过了牛羊却也带走了惆怅。

一路无话。周六下午3点多我们才到达著名的Mt. Rushmore,也就是著名的总统山。那里因四位美国总统的巨型山石雕塑而远近闻名。而我的第一感觉是,没有想象中的壮观,但也差强人意。也许有时候就是这样,人的希望空间总是被自身丰富的想象力填得满满的,于是失望也就因此而显得更加强烈。还好,我已经有一定的心理准备,所以也就没有那么扫兴。不过,这里倒是很能满足我摄影的欲求,从各个角度似乎都能得出一幅比较让我满意的作品。于是,从树叶的背面,从光线的层次里,从山崖的间隙中,挖空心思地去捕捉瞬间的美丽。四位总统从左到右依次是 George Washington, Thomas Jefferson, Theodore Roosevelt, and Abraham Lincoln. South Dakota的black hills 为Mt. Rushmore这座世界上最伟大的山刻艺术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背景。干燥的中部烘烤出的太阳,伴着有些强劲的干裂的风在四位总统的面颊上留下岁月的痕迹。他们神情严肃,注视着不同的方向,像是在忧国忧民的想着什么,又像是在瞩望着遥远的未来。来这里的人络绎不觉,很多是年过半百的长者。他们互相搀扶着、互相拥托着,一步步向上走着,神情凝重,沧桑的脸孔上写满了顶礼膜拜的虔敬。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有另一个伟大的工程也正在继续。这就是响彻北美大地的Crazy Horse工程。由印第安人自己出资兴建的这座山刻已经经历了第一个五十年的等待,在这五十年中印第安人英雄“Crazy Horse”的面庞初步成型。而在接下来的五十年里,整个工程将会全部竣工。Mt. Rushmore 的建成前前后后历经14年的风雨,而比较起来这座总统山雕像只是Crazy Horse 雕像的15分之一。又一个五十年,这是多么长的等待呢?五十年以后,我都已经风烛残年。不知道那个时候的我还有没有机会向那些执著的老者一样故地重游,想必那将是别样的滋味了吧。而那位最开始修建这座石刻雕像的艺术家,又是靠着怎样的信念才能继续着这样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作。大多数时候,继续一个看不到尽头的希望是一种令人钦佩的勇气。

离开Crazy Horse, 在Keystone小镇品尝硕大的香草巧克力冰激凌,买了大包当地特产的糖果,然后转战Custer State Park。听说这里可以看到《与狼共舞》片子里的那种大群的野生水牛。果不其然,车行至公园深处,便可见大片的黑色牛群。它们悠然自得地在草场上散步,慢慢悠悠地行走在公路两旁。偶尔有车经过,它们也许会不经意的抬起沉重的眼皮,望你一望;或者干脆就唯我独尊地挡在车子的前面,吃草,散步,过马路。我下车了,妄图离它们更近一些,但是心里还是七上八下,怕它们会突然转身向我跑过来。于是前三步,退两步,反反复复,不亦乐乎。当然我不是可以和大猩猩亲密接触的珍妮古道尔,但所幸也还是拍得一些不错的照片,也算是不枉此行了。

写到这儿,突然想起该给文章起个题目。想来想去,干脆就叫西游记。当然此记非彼记,只是我们这一路走来,一直向西,所以我就偷个懒,借来名家的手笔以添几分声色……

5月20日

Minneapolis 流水小记

很多事情来不及思考,就这样自然发生。昨天这个时候我还在Chapel Hill 的图书馆工作,今天这个时候我已经Minneapolis downtown某个高层公寓开始自己了创作。不知道是因为这座美国中部的大城市和北京有几分相似,还是我自己对家的那份牵挂,从一下飞机我就进入了一种恍恍惚惚的说不清楚的归家的情绪中。朋友接了我往市区走。一路上,高楼林立,霓虹遍地,我突然觉得自己不是在异国他乡,而是行驶在北京城的高架路上。

我们在Cheesecake factory吃了晚餐,这里的气氛相当棒,似乎是弥漫着某种神秘的波斯风情。清真尖顶的建筑,五光十色眩目的招牌,不像是吃饭的地方,倒像是一千零一夜里的神奇宫殿。走进去,一片柔和的金色,人很多,侍者彬彬有礼,座上客衣着光鲜,觥筹交错间不由得让我想起了Titanic里那个富丽堂皇的大厅。这里的食物也很有特色,我点了一个BBQ chunch chicken salad——各种鲜亮的青菜,配上熏鸡胸肉,再淋上一层酸甜的酱汁——怎么说呢,我认为这是到美国以后头一次比较能钩起我食欲的东西。饭后甜点是这里出名的Chocolate Cheese Cake,没想到一向厌恶甜品的我却对此物欲罢不能。

一夜无话。

不知道是因为兴奋还是所谓其他,今天早上我不到5点就醒了,一睁眼就想着赶紧起床收拾收拾去上班。迷迷糊糊地从床上爬起来,站在窗前,我才熟地意识到自己已经身在Minneapolis。朋友住在Downtown一个高层公寓里,从这里32层的高度向外望出去,城市全貌尽收眼底。终于可以又一次看到脚下的汽车变成了一个个小小的模型。终于又一次看到大城市那种水泥林立,狭簇拥挤的独特风貌。而这在北卡那个荒凉的地方是很难看到的。以前觉得那是一种想让人逃离的压抑,现在突然又无比眷恋起来。

早上九点出门,朋友有事不能作陪,于是我又开始了一个人的独行。一个人带着相机,带着mp3,边走边照,耳边还伴着那些缠绵悱恻的音乐,倒也惬意快活。然而自己只顾着高兴了,没想到一出门就走错了方向。没去downtown,误打误撞倒是碰到了满多风格各异的教堂。那些教堂矗立在现代化的喧嚣中显得格外沉稳凝重。如果把San Francisco和Minneapolis做个对比,我反而更喜欢这里的城市风格。同样是超级大都会,同样人口众多,但是Minneapolis却多了几分娴静和平和。站在街道上,即便是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你所感到的不是拥挤,不是时时提防,处处小心,反而是敞亮,是身前身后的安全。 如果说这座城市的焦点,当属最为著名的长达12个街区的Nicollet Mall。Elegant shops, restaurants, public plazas and the following three major malls are all connected by a skyway system.尽管很多商品都不是我所能承受的价格,但是我依旧兴奋着,女孩子嘛,逛街对我们而言一向是最具杀伤力的。光看不买,光试不买也足可以满足我浅薄的虚荣心。我觉得自己真的像刚从笼子里放出来的小鸟(以前我是一直嫌弃这个比喻的,觉得说的没内涵,没水平),但今天用在我身上绝对是恰如其分,再合适不过了。我走啊,转阿,中途迷路数次,幸好遇到一位好心的美国大叔,一路上充当我的免费导游。我们一路上有说有笑的,倒也不闷了。路上他还不住地提醒我说要问路的话一定要找一个看上去就是gentleman 的人,比如他这样的,否则是很危险的。我看着他,笑而不答。他说我为什么这么shy,我依旧是笑而不答。其实,说真的我还是有一点害怕得,我对他还是存有一点点戒心,怎么着我也是势单力孤一单身女子,而且迷失在这繁茂的水泥丛林里。也许他终究就是个好人,就是想帮我,我也就在他的带领下平平安安地找到了家。

于是才有了今天的文章,大家趁着这股热呼气先看吧。不过今天照片有点失水准,而且在经过千难万难找到美丽的downtown后,我不争气的相机竟然没电了,这是唯一的遗憾。照得不好,还请各位见谅。

Cheers:)

5月16日

听,海的声音

没有赶上去Outer Bank的大部队,于是和几个朋友选择了距Chapel hill三小时车程的Carolina Beach。基于前些日子的旅游经验,对于策划这次自助游,我已是轻车熟路。从选择路线,定hotel,甚至到伙食问题通通由我一手操办。我们的原则就是本着将成本降到最低的宗旨让大家吃好、住好、玩好。

周六早上8点,集合,出发。路线很简单,沿着I40高速一直开下去,大约三个小时就到了。不过我们还是蛮紧张的,因为这是TJ兄第一次开长途,而且是用他的那辆玄玄乎乎的福特老爷车。临出发前TJ兄强烈要求Professor同志坐到副驾驶的位置上,我问其原因,他诡异地一笑:“我怕上了高速车一飚起来就晃,Professor那块儿正好在前面压车。”这一问问得我哭笑不得,突然觉得我们几个就像是那些刚学了几天三脚猫功夫便瞒着师傅偷偷下山闯荡江湖的毛头小子。不过,有时候偷偷摸摸的感觉是更让人兴奋和刺激的。一路上有惊无险,看着身边的好车一个接一个呼啸而过,我们吆喝着,咋呼着,谈笑着。天很蓝,阳光很饱满,视野很开阔,心也无比敞亮。

大约11点左右,我们进驻Hotel。吃过自备的丰盛午餐,简单地休整了一下,我们前往Wilmington城最为著名的Carolina Beach。车行走在热带风情的海湾城市,空气里弥漫着腥瑟的海水的味道,一幢幢风格迥异的小型别墅临街而立,一些穿着火辣的比基尼女郎闲逸地坐在门廊的阴凉处,调皮地甩着修长的双腿。我们把车泊在Fisher Fort Museum,穿过一片稀疏的树林,便看到了那久违的宽阔的大海。看到海总是让我感到莫名的兴奋,莫名的激动。就像是很久没有回家的孩子,我恨不得一下子扑进那蓝色的臂弯,感受浪花恋恋的抚摸。

第一次看海,是在青岛。那夜,我和爸爸站在海边,迎着温润的海风放声高歌。我依稀记得那悠悠的夜色,没有月亮,海就在我的面前,却也在无限远的黑暗中。只听得海水一次次拍打着海岸,一次次向我涌来,又一次次恭敬地退下。于是,我索性就闭上了眼睛,用耳朵去感受他的存在。第二次是行船看海,在前往上海的途中。船不大,人很少,寥寥几个。我一个人站在甲板上,远远地可以看到一艘私家渔船在海浪中一上一下地挣扎,倏尔没了顶,倏尔又隐隐地浮出水面,破旧的船体就像一个垂死的溺水者。于是乎,站在海的中央,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再后来看海很多次,在加州渔人码头,在佛州白沙海滩。然而每次都似乎意犹未尽,也许是从没有下水的原因。今天,我终于如偿所愿换上了靓丽的蓝色泳装,迫不及待冲进了海水的包围。突然觉得自己像变成了六岁的小女孩,童心未泯地在海水中跑着,笑着,叫着。经常是趁着海水退去,试探性地跑到更深的地方,然后看到下一波海浪赶来,又忙不迭的仓皇上岸。如此几番,乐此不疲。水还有些凉,但并不扎心,只是碎碎的贝壳硌得脚底板生疼。每当浪花退去,所有的海砂都会迅速随着海水流失,就像小型泥石流一样,只觉得整个人被一大股力量向后拽着仿佛一个不留神就会被吸到海里去。我总是卯足了劲尽量把身子向前倾,僵持着,好保持着站立的姿势。然而我终究是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就在我摆好pose准备照相的时候,一个浪头一下子把我掀翻在海里。一屁股坐在冰凉海水里,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又一个浪头就把我从头到脚整个淹没了。说实话,那一刻,我是真的有点害怕了。好在离岸很近,也顾不得什么淑女形象,我连滚带爬地就上岸了。海水很咸,很涩,好一段时间弄得我睁不开眼睛。本想大声抱怨一番,却又觉得不好意思起来,根本就是自己缺炼。看看旁边那些在海里冲浪的小孩子,人家玩得真是好不惬意,好不快活。

写到这儿,突然不知道写些什么了,于是又翻看起海边的那些照片,妄图从那些精彩的瞬间里扑捉到一丝创作的灵感。但是我想,当文字显得苍白无力的时候,还是让它悄悄退在一旁,做个轻声地旁白吧,在这绚丽的声色影像里……

照片:第一组 Kure Beach

      第二组 Wilmington城(我很喜欢这座南方城市,19世纪的建筑风格,惬意的人文环境)

 

4月24日

生命在行走中延续(二)

从Oak Plantation回到市区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尽管坐了将近一天的车,身体略感疲惫,但是整个人还沉浸在某种难以言表的亢奋之中。如果说白天的New Orleans 还呈现着老城的端庄,那么现在,当夜幕降临,一切不安分的元素开始在暗夜的掩护下蠢蠢欲动。啥叫资本主义的纸醉金迷,啥叫资本主义的醉生梦死,这回算是一下子见全了。

把车泊好,我们一行五人(当然还有那个已经和我告终的他)前往最负盛名的酒吧街:波旁街。很奇怪,这几个街区尽管毗邻着热闹的波旁大街,却显得意外的清冷,安静。除了偶尔疾驰而过的车辆,除了偶尔擦肩而过的微醉的人,仿佛就只有我的高跟鞋踏在石板路上发出格外清脆的声响。他和我一前一后地走着,无话。有一瞬间,我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唯唯诺诺的小妇人,尽管满身的怨气,但还是始终跟在男人的后面。然而,当他不经意的转身,拉住我横穿那条布满斑驳轨道的Canal Street时,我竟会感动得一塌糊涂,忘记一切与他不愉快的记忆。难道喜欢一个人是为自尊付出的代价?已经记不得走了多久我们才踏进那个色彩斑斓的世界,已经记不得当时自己是怎样伪装着谈笑风生;也许只有我自己知道那时那刻心里是空落落的,只有我自己知道要走的路好长,好远。

站在波旁街口,我不自觉地回头看了看,感觉好像自己站在一个交界线上。前面是一扇已经打开的门,各种从未谋面的影像在远远地招手,诱惑着每一个沉醉在欲望之河的人们,就好像情人的热烈和奔放。身后,是一个沉睡的城市,恬淡,温柔,伴着静谧的夜色,仿佛妻子的贤惠和端庄。驻足了一分钟,让那种反差带来的振颤浸满全身,然后前行。看到很多人,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可以闻到有点香甜的酒气。擦肩而过时,腼腆的陌生人大都会和你点头示意;当然也有些大胆的小伙子会抛给你他们胸前的珠链以示好感。不过,我听说过其实抛珠链有两个含义:一是 One Night Stand;二是希望女孩子Show me your Tits。尽管现在很少有人玩得这么开,我们还是有幸看到一个热情的女孩在接到珠链后,突然地向着楼上抛珠之人展示了自己傲人的胸部。说实话,那一刻真的很刺激。我就站在她的左手边几乎平行的地方:婀娜的曲线尽收眼底,那是很美的乳房,年轻,漂亮。一些人一笑而过,一些人吹起了邪气的口哨,一些人干干地鼓了几下掌,也有一些人不解地摇摇头。很难形容我当时的感觉吧,有点吃惊,当然也有点不怀好意。于是,才有了后来去看艳舞的经历。

酒吧街,毫不夸张地说就是一个人间的酒池肉林。街边除了大大小小的“健康”酒吧,就是色彩异常绚烂的脱衣舞酒吧招牌。每个酒吧前都有穿着暴露,浓妆艳抹的女郎在妩媚地招揽着生意。她们有的年轻貌美,娇娇柔柔地倚在门边,无聊地用一个牌子遮挡着身体的某些重点部位,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勾勾搭搭。有的看上去已经是徐娘拌老,刺啦啦地戳在那里,一边不停地吸烟,一边大声地讲着一些粗俗地脏话。还有的三两个凑在一起,时而搔首弄姿般地走来走去,时而和身边的那些看似看场子的壮汉们打情骂俏。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那些关于青楼的描写。这些女子大多是这样的吧,为了生计,为了活着,也许她们有人真的喜欢?不知道该怎样来描述我在艳舞酒吧看到的一切。只能说一览无余,没有秘密。看不清的黑乎乎的酒吧间隐隐可以辨认出一些人影,有些晃眼的五光十色的荧光灯,簇拥着一个狭小的舞台。一些女人,男人(大部分是女性)在台子上不停地夸张地扭动着身体,做着一些刺激的动作。各样的男子坐在台下,目不转睛地看着,笑着,叫着,用小费勾引着。女人们则听话地做着,她们也笑着,职业化地笑着。我们几个坐在一个角落,显得有点格格不入,不是去享受,而好像是带着一种批判主义态度去观摩,甚至有点压抑。起码作为其中的女孩子,我是这样的想法。于是呆了不到20分钟,我便匆匆离场了。走出来,夜已微凉,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清冷的味道,伴着浓浓的酒香,伴着懒懒的“爵士”。

说到New Orleans不得不说爵士乐,就像说到中国必谈长城一样。这是一个标志,一个文化的标志,一种生活状态的象征。值得庆幸的是,我们也在传说中的Preservation Hall 听了一场质量颇高的音乐会,算是一扫刚刚在艳舞酒吧的阴霾。Preservation Hall 是为了保存New Orleans爵士精神而设的演出场所,不只保存纯粹的New Orleans爵士,连演奏的环境也都像在New Orleans时代。也许这是因为这个原因,这里似乎成为每个来New Orleans的人必到之处,所以可想而知排队等候的人有多少。我们大约等了有将近一个半小时,才扒上了最后的“末班车”。因为这里的表演每天到午夜12点就结束。门票5刀。走进来才发现别有洞天。其实里面很小,而且没有冷气,只有嗡嗡作响的电扇。室内也没有任何装饰。破旧的屋顶梁柱让人怀疑这房子的安全性。墙壁上的吸音板已经残破泛黄,木质地板踩上去还有之之的声音,再加上那微黄昏暗的灯光,一切旧时的New Orleans风貌完全呈现在我们的面前。我们看到的是一个黑人乐队,有一把小提琴,一把中提琴,一个萨克斯风,一个小号,一台架子鼓,还有一个小喇叭。他们的年岁大约在40岁左右,只有架子鼓手略显年轻一些,也调皮一些。乐队旁边还站了一个老黑人,看上去大约60岁上下,他穿着很花哨,经常做一些很有激情的动作带动台下的观众。尽管那些音乐我都没有怎么听过,但是身体却不自觉地随着音乐慢慢起舞。我身边的很多人也都像我一样,有的小声地哼唱着,有的悄悄地打着鼓点儿。我只感觉自己沉浸在一种欢快,轻松的节日气氛里,身体开始变得轻飘飘的。尤其是听到那缠绵悱恻的萨克斯风的浅吟低唱,一种难以言表的情绪便开始在体内蔓延开来,像是某种淡淡地酒精化在我的血液里,让我有点眩晕,有点不能自持。记得当时是任性地靠在他的身上吧……原本当时可以追忆此情,只是现在一切枉然。

说起New Orleans 我能想起的,我愿意记下的大概就是这些吧。喜欢旅游,喜欢在行走中证明生命存在的意义,不为别的,只是希望自己可以更坚强地的活着。

4月22日

生命在行走中延续 (一)

刚从New Orleans回来的时候,一直想写点儿什么。但或许是那典型的美国南方的浪漫催老了我的神经,也或许是我刻意地要删除某些和他的交集,于是乎每每下笔,每每犹豫——一天,两天,放任着那些意犹未尽的日子在心里慢慢融化,放任着那些回忆在视线里渐行渐远,放任着那些曾经拥有的和即将失去的时间,放任着一切我可以放任的怀念。然而,这几天突然良心发现,像是要挽留住什么,趁着这鲜活的生活还未褪色,还是让它在春天里绽放,温暖这舒适的青春……

从Tallahassee开车到New Orleans大概要5个小时左右。一路下来,我们途径三个州,景色截然不同,却各是风情万种。3月的Florida已经呈现了宜人的样貌:太阳烧得很积极,很热烈,但并不浮躁;湿润的空气里竟可以嗅出一种温温吞吞的味道。挺拔的棕榈树不厌其烦地展示着它们永恒的绿色,迎着饱满的蓝天,怒放,怒放。尽管看久了也会感叹它们美得太直白,炫耀得太夸张,但是比起北卡喜怒无常的三月,我还是更喜欢这里的阳光。从Florida一直向西,下一站就是Alabama。刚过了州界,瞬时感到一种失落。若不是心里想着这是某个著名阿呆的故乡,我真的没有那份闲情逸志去捉摸车窗外一望无际的荒凉。两片灰头土脸的树林夹着一条同样灰头土脸的公路,好几十mile没有一点变化。如果没有周围时常出现的McDonalds的广告,我还心里真犯嘀咕:难道走错路了不成?不过看着看着,恹恹的情绪竟慢慢变成一种久违的平静。心想着大概也就是这样的环境才能培养阿甘那样亘亘的人,一根筋,却也傻得可爱,傻得从容。是阿,有时候要那么又聪明做什么呢?大约中午时分,我们进入了Louisiana的地界。风景的变化不大,只是稍稍感到了一些繁华。路面变得宽阔,来往的车辆也似乎开始彬彬有礼起来。只是觉得热,真热。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单调的柏油路,当车停下的时候,偶尔竟可以看到只有在最炎热的夏天才会出现地幻象。尽管这租来的车子还是极尽舒适,但坐在副驾驶的我开始有点坐不住了。说真的,五个小时被安全带固定着的滋味到了最后简直就是上刑。我不停地扭动着身体,妄图寻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释放已经有点儿麻痹的双腿,但是一切似乎无济于事——美国车劲儿还真大,就连安全带都这么着实。中途加油一次,放水两次:)到了加油站,我一看表,这才知道原来Louisana和北卡还有一个小时时差,于是小小地兴奋了一把,自觉好像是走在了时间的前头。

高速路连接高架桥,不知不觉间就进入了New Oleans。城市不大,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紧凑,甚至有点挤。以前去过Tampa,那里也是如出一辙的狭促。或许是因为我在北卡那个乡下呆的久了,好久没有见到高楼了,一出门除了一马平川的公路,就是一望无际的林子,有些时候连个人影子都没有。在乡下“流放”了这一年,心宽了,也大了。原本城市化的性格似乎也在时光的淬洗中慢慢变得宽和。现在,猛一看到这么典型的大都市,重新拾回这中规中矩,似曾相识的感觉一时半会儿竟还挺不适应。这是一个带有浓郁欧式建筑风格城市。旧式古老的法式建筑悠然地伫立在新式摩登的现代楼群里,让人恍惚间有种年代的交错感。不由得想起了年少时曾经读过的那些小说,想起了小仲马笔下的花花世界,也想起了莫泊桑字里行间的讽刺与荒诞。说到New Orleans,有几个地方是一定要去的。所幸我们刚到那里,就误打误撞地在French Quarter 走了一遭。尽管只是坐在车里走马观花,但是这最初星星点点的印象就让我一下子陶醉了。祛除了典型都市的快节奏,一切风景似乎都在一种近乎于节日的喜庆气氛中放慢的脚步。车子平稳地行驶着,时而穿梭于树影婆娑的梧桐树下,时而迷失在人山人海的街头,走到哪里都看到穿着清凉的人们在惬意地享受着初夏的悠闲。好像是回到了北京东单的某条街,街边是琳琅满目的各种小店,欢喜的少女在色彩缤纷的饰物中嬉闹,只是现在换了时间,换成了金发碧眼,而我也换成了旅人的心境。

下午三点,和朋友汇合,一时兴奋决定去密西西比河畔的庄园区。年轻人在一起大概就是这样吧,除了兴奋就是兴奋。即便是在不知道方向的情况下,我们依旧斗志昂扬的出发了。一路上,大问小问不断。除了听力见长,就是稀里糊涂地领略了一些别样的风景。驶过狭长的沿河地段,穿越几乎人迹罕至的沼泽公路,顶着满头乌云的天,看着硕然庞大的水泥工厂。就在所有人都觉得毫无希望找到那个著名的Oak Plantation的时候,它却赫然出现了,出现在突然放晴的天空下。如果说此次新奥尔良之行最令我想念的地方或许也就是这里吧。我们到达时恰逢夕阳,但我却莫名地第一次感到夕阳的背后是希望。一切都被涂抹上厚重的金色,有别于晨光的眩目和华贵,反而多了几分凝重和柔美。或许是这金色燃起了我的激情,我突然有个大胆的想法。于是乎跑到公路中间,迎着即将落幕的夕阳,举起双臂,闭上眼睛,默默地感受这瞬时的芳华。温暖,那是温暖,无尽的温暖包围着我,包围着一个渐渐升起的灵魂。偶尔回眸,身影被夕阳拉得颀长,一直通向未知的远方……尽管这里并非当年的拍摄现场,但是抚摸着身边那有着几百年历史的橡树,我好像又走进了《飘》中的某个场景:南北战争在即,阿希礼和梅兰妮彼此告别,就在这里,就在这些橡树下。他深情地俯身,她深情回应,而远处是郝思嘉黯然神伤的墨绿的双眸。我记得阿希礼拒绝郝思嘉的时候曾经对她说,我爱梅兰妮,因为我们相像。于是我又想起了舒婷那首著名的小诗《致橡树》,如果阿希礼真是那棵橡树,郝思嘉会不会想做他近旁的那种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他站在一起?还是她更眷恋那个和她一样自私,勇敢,甚至有点“坏”的巴特勒船长呢?想到这里,心中不由一颤。第一次看到橡树,第一次反思爱情。

1月24日

窗口(外一篇)

没有分别,就不知道思念的味道;没有孤独,就无法参透分享的快乐。在加州的每一天,我竟然无时无刻不沉浸在这样的感伤中。加州的阳光确实如传闻中的那样灿烂,但是站在暖暖的阳光下,我却总在怀念南方的冬天。Chinatown的黑头发,黄皮肤也常常让人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但是走在拥挤嘈杂的人群中,我却总在回味富兰克林街的繁华。Stanford的金碧辉煌更是让我在刹那间有种为知识顶礼膜拜的冲动,但是坐在教堂里肃穆的圣歌中,我却在默默地为我的 Chapel Hill祈祷。

在美国的第一个圣诞节,自己跑来加州看来是个错误。我本以为可以高高兴兴地享受一下有别于南方乡下的大城市气派,但是我却远没有独行者的洒脱。一个人走在繁华和喧嚣之中,却反而开始婆婆妈妈地惦记自己远在北卡的家:DD一个人在家有没有好好吃饭呢?她是个不太会照顾自己的小孩儿。我在家的时候,最喜欢听她说:GaGa,你做的这个菜真好吃:)SS现在在广州应该过的很快活吧,和妈妈在一起的她会不会在不经意的时候想到我们这两个丫头眼巴巴,羡慕的眼神? TJ兄最近是不是还在家里鼓捣着做点儿牛肉什么的?上个学期不好意思总去他家蹭饭,也不知道他对我有没有不满的想法:)Professor K.说这个寒假要找导师,要不然这个开春就要揭不开锅了。还有POPO,他这个台湾小孩儿曾郑重其事答应我,我回到北卡的那天去机场接我回家,也不晓得能不能兑现。

想着想着,突然很想听到他们的声音:于是在唐人街,我“借口”迷路,一直给DD电话直到电池没电。其实路就在脚下,我迷失的不是方向,而是想念。于是在 Berkeley的校园,我借口TJ兄的导师曾在这里毕业,任性地让他在电话里指导我参观。其实那个时候我不过是想听他说那句:怎么样,小姑娘,玩得爽吧。于是在2005年的第一天,我借着冠冕堂皇地说“新年快乐”理由地给Professor K.打电话,有一搭无一搭地聊了将近一个小时。然而我知道,其实那天我只是习惯性地拨通了那个号码。

一月四号,我坐了将近一天的飞机从旧金山回到了北卡。身体是疲惫的,但是神经却是格外的兴奋。飞机刚刚着陆地一刹那,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手机。尽管没有期望什么,但是还是有少许的期待:我这么想他们,他们也一定很想我吧。就在自己浮想联翩的时候,第一通电话翩然而至,电话那头是TJ兄爽朗的声音:到北卡了吗?兄弟们都饿坏了,等你过来吃饭。一时间,我在电话的这一头竟然笑出了声儿。笑这小小的得意,小小的满足,那是幸福,也是我熟悉的北卡的味道。走出机场,POPO如约已经在那里等我。尽管他依旧不知道要帮女生把行李放到后备箱,尽管他的笑容还是布满了羞涩的腼腆,但那就是我熟悉的POPO,北卡不懂事的台湾小孩子,希望他永远不要变。熟悉的车子,熟悉的CD,熟悉的我的副驾驶的位置,熟悉的I40公路,熟悉的Smith level RD,一路走下来,我似乎又重新经历几个月前自己初到Chapel hill的兴奋和好奇。唯一不同的是,当车子潇洒地转过最后一个弯道,当我可以隐约瞥见J-bus远在尽头的站牌,当我可以清晰地看到DD的房间里那一抹熟悉的灯光,我告诉自己:到家了。